1. 跳转至内容
  2. 跳转至主菜单
  3. 跳转到更多DW网站

“苏丹红案”广州两名被告被重判

2006年12月7日

*

https://p.dw.com/p/9Uls

法新社报道,轰动中国的“苏丹红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谭伟棠及助理冯永华因故意在食品中掺入对人体有害的工业色素
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并处230万和100万的罚金。

法庭认定两名被告将主要用于生产鞋油和地板蜡的化工色素苏丹红掺入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中,而这些产品又被用来人工地为辣椒油和辣椒面等食品“增色”。从2002年4月到2005年3月,该公司通过这些违法产品获利约400多万人民币。

欧洲交费者保护中心指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经将苏丹红列为可致癌物质,欧盟已经禁止使用苏丹红作为色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