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带头为大气保护立法
2007年3月14日广告
英国政府提出的这一表帅性法律提案规定了如下目标:到2050年将本国温室气体(以二氧化碳为主)排放量减少到1990年水平的60%,与此相应的到2020年的中期半程目标则是30%。
英国首相布莱尔称这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革命性一步”,是“给世界其它国家树立了一个榜样”,并希望以此来带动其它欧洲国家以及美国、中国和印度等国家也走出这一步。除了规定了具体的减排目标,该法律草案还提出要建立一个独立的专家委员会来监督这一目标的实施。
英国政府计划在把草案提交议会两院讨论和表决前,将对此进行一次民意调查,如果英国议会上下两院讨论后顺利通过,该法有望在明年年初就可付诸实施。
英国环境部大臣大卫.米利班德说:“迄今还没有一个国家制定了一个这样的法律框架。我认为,很快就会有其它国家跟进模仿。”他说,现在已经不是讨论是不是要采取措施保护大气了,而是具体讨论采取什么措施和何时实应该现何种目标。
英国的民间环保组织还嫌英国政府提出的目标还不够,他们要求把目标提高到80%和把半程目标提高到40%,否则就太晚了。英国环保组织“地球之友”要求政府立法规定每年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要达到3%。在野的保守党认为,灵活的环保政策比死板的目标更为重要。
德国总理默克尔对英国同行的做法大加赞赏,她称“英国所走的道路是正确的”,“为大气保护提出法律的和经济的框架条件十分重要”。
欧盟环境事务专员迪马斯称赞英国迈出了“勇敢的一步”,他呼吁其它欧盟国家也应该效法英国。欧盟27个成员国虽然上周通过了原则性意向,提出了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五分之一的目标,但是对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语焉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