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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官指香港法治“严重受损” 李家超反驳

2024年6月11日

上週,2名英国籍法官郝廉思及岑耀信宣布辞去香港终审法院职务,郝廉思透露请辞原因涉及香港的政治局势。岑耀信本週也公开表示,香港法官受到国安法的限制,批评香港的法治已“严重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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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英国法官辞去香港终审法院职务。图为终审法院外观(资料照)
两名英国法官辞去香港终审法院职务。图为终审法院外观(资料照)图像来源: Peter Parks/AFP/Getty Images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司法机构上週发布声明表示,两名英国籍的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已分别提出请辞。其中一位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週一(10日)于《金融时报》发表一篇“香港法治面臨严重危险”专文,内文提及“47人案”以及黎智英案,指香港法官的自由如今被国安法所限制

岑耀信在文中写道:“所有法官都知道,根据基本法,如果中国不喜欢法院的判决,可以透过北京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的‘解释’来推翻这些判决。”

岑耀信也指出,香港政府当前对于政治异议持“偏执态度”。他主张,2019年发生的暴力骚动虽然令人震惊,但普通法完全足以应对。港版《国安法》则是为了回应立法院内的亲民主多数派造成的威胁而实施,“目的是镇压和平的政治异议分子”。

岑耀信在该篇文章中说,“(香港)司法爱国的呼声不断。地方法官要逆势而行,需要非凡的勇气。与海外法官不同的是,他们无处可去。”并指有许多法官已经忘了自身作为人民自由捍卫者的角色,“香港曾经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政治多元化的社会,正逐渐变成一个极权之地。法治在所有受到政府强烈关注的领域,都会受到严重损害。”

岑耀信也解释请辞原因,表示他当初留在香港终审法院是希望能藉由海外法官的存在,维持香港的法治。“我害怕这已经不再现实。其他人则不那么悲观。我希望他们能被证明是对的。”

另一名请辞的法官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则于上週向《金融时报》表示:“由于香港的政治局势,我已辞去终审法院的职务”,但强调他仍然对终审法院及其成员的完全独立性充满信心。

对此,香港特首李家超11日回应,批评英国官员及政治人物企图将司法“武器化”,反驳北京及港府施压香港法院审判的说法,强调法院在审理涉及国安或任何性质的案件时,绝对未受到中央或港府的任何政治压力,重申“香港法治无任何倒退”。

北京继续收紧对香港的箝制

纪录显示,郝廉思及岑耀信均为英国最高法院的退休法官。

郝廉思向《金融时报》表示:“由于香港的政治局势,我已辞去终审法院的职务”,但强调他仍然对终审法院及其成员的完全独立性充满信心。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则透过声明对两人的请辞决定表示遗憾,并指海外非常任法官一直长期在终审法院担当重要角色,“多年以来,包括郝廉思勋爵和岑耀信勋爵在内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对终审法院的工作贡献良多”。

根据该份声明,当前仍有8位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非常任法官。去年和今年五月分别有两位海外非常任法官获任命。

文中也强调:“司法机构致力维护香港的法治,以及受《基本法》保障的独立司法制度。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员会继续紧守司法誓言......严格根据法律原则,维持司法公义。”  

2年来已4位英国法官请辞

事实上,自2020年港版《国安法》通过以来,中国及港府对于异议人士的镇压,让越来越多英国等海外法学家决定切断与香港终审法院的联系。

英国最高法院在2022年3月底宣布,该法院院长韦彦德(Robert Reed)及副院长贺知义(Patrick Hodge)辞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职务,且即刻生效。

韦彦德在声明中表示,盡管香港法院对法治的坚持仍备受国际尊重,但在与英国政府商讨后认为,英国最高法院的法官难以在不被视为帮一个“背弃政治自由及言论自由的政权”背书的情况下,继续担任香港终审法院法官。

时任的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则表达遗憾,但强调“坚决强烈反对任何指两位法官的辞任与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或与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政治自由有关的失实指控。”

此前,澳大利亚籍的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觉民(James Spigelman)也在2020年9月请辞。

施觉民当时接受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访问时表示,辞职的决定与北京实施的港版《国安法》有关。但并未进一步说明细节。

根据香港《基本法》,终审法院可根据需求邀请非常任法官或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参加审判。

目前仍有多位英国法官在香港终审法院担任非常任海外法官,包括今年初获留任3年的廖柏嘉(David Neuberger)和范理申(Nick Phillips)。另有来自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法官。

5月30日上午,47人案宣判当天,法庭外有大批警力驻守。
5月30日上午,47人案宣判当天,法庭外有大批警力驻守。图像来源: Tyrone Siu/REUTERS

47人案裁决引国际谴责

香港高等法院5月30日裁定“47人案”中的14名不认罪被告罪成,成为港版《国安法》实施后宣判的首宗“串谋煽动顛復国家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欧盟外交事务办公室批评,该判决象征著“香港基本自由和民主参与的进一步恶化”,并称此案令人对香港关于开放和多元化的承诺产生质疑。

中国外交部则反驳:“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号从事违法活动并企图逃脱法律制裁。”重申中方“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执法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坚决反对个别国家借有关司法个案干涉中国内政、抹黑和破坏香港法治。”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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