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作人案:律师要求李鹏陈希同出庭作证
2010年4月22日2008年汶川地震后,四川环保活跃人士谭作人撰写了《5.12学生档案》倡议书,揭露当地学校豆腐渣工程,并因而遭到官方打压。此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谭作人2007年在网络发表的"六四"《广场日记》为由,对其做出一审判决,谭作人随即提出上诉。4月21日,谭作人的辩护律师浦志强接到了四川省高级法院的二审通知。
律师浦志强表示,由于一审的不公正审判,因此在二审中辩方要求"六四"事件的几位"知情者"能够出庭为谭作人作证,澄清《广场日记》中并未捏造有关"六四"的事实。浦志强表示:"谭作人的文章里无非提到了,当年北京有过学潮,然后李鹏政府实施了戒严,而陈希同政府具体执行了这个戒严令,最后戒严部队在平息此次事件中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但在整个一审过程中,控方并未给出事实究竟是什么。"
既然控方没有给出任何依据以证明谭作人的文章与事实不符,那么谭作人及律师浦志强认为有必要请李鹏、陈希同及当时的中国国务院发言人袁木及戒严部队发言人张工等知情人到庭说明当时的情况,从而确定谭作人是否捏造了事实和他在判决书中被认定的罪行是否成立。
对于辩方提出的要求是否可行?浦志强表示:"我们相信推动中国司法独立,尊重和保障人权,其实也是目前中国政府宣称的努力目标。而在我们的案例中,我是把这四位证人当做1989年六四事件的知情者,请他们到法庭来把这个事说清楚。至于他们说什么,那是他们的权利。我想,法庭在没有任何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不会拒绝我们这样的请求。"
律师认为:一审不公
此外,浦志强还对一审的法庭程序提出质疑。他表示,在一审过程中辩方的权利被粗暴践踏。不仅辩方申请的证人不允许出庭作证,就连控方自己的证人也不允许出庭作证。其中本想作为辨方证人出庭的北京艺术家艾未未还在出庭前被警方无理扣留。浦志强透露说:"实际上,一审中控方和辩方没有任何分歧,除了观点上的不同。因为控方在法庭上根本就不说话,检察官除了例行公事之外,什么话都不说。反倒是辩方和法庭发生了争执。我们对法庭完全不让我们说话表示费解。"
谭作人的辩护律师始终认为,汶川地震后暴露出来的学校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四川当局不愿面对的事情,就像中国当局不愿面对1989年"六四"发生的事实一样。所以,在这个时候用这样的方式审判谭作人,指控他试图通过日记回忆的方式试图颠覆中国的国家政权,实在有些荒诞。
浦志强说:"作为律师在这样的案件中,我们只能履行我们的职责,为我的当事人辩护。我希望谭作人在二审中、在四川,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希望法庭能够依据法律的事实和我们对法律的常规理解(这包括专业上理解和对社会共识的理解)达成一致。如果这一点做不到,我想很难说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
作者:严严
责编:李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