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学运领袖钟翰林 抵英国寻求政治庇护
2023年12月2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前学生组织“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2020年因“分裂国家”和“洗钱”罪被判刑入狱3年多,直到今年6月初刑满出狱。不过,钟翰林今日在社交媒体上宣布,他已抵达英国寻求政治庇护,并透露自出狱以来多次被国安人员约谈、利诱担任线民,以及加诸在生活上的种种限制等因素,最终让他决定离开香港。钟翰林说,此举意味著“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也不可能再回到香港这个家”。
钟翰林29日在Instagran上发出2篇长文,表示他已经在当地时间12月27日晚上7点抵达英国,并正式向英国入境人员申请政治庇护。他透露,在6月5日刑满获释后,曾被香港国安人员提醒一年内不可离境,预告会在他出狱后“持续约见”,还遭勒令签署修订版的监管令,被禁止公开发言。
钟翰林说,他在过去几个月被诊断出因极大精神压力导致免疫力下降,经常担忧自己2020年当街被近10名国安人员从后方扑出制伏的情形会再度上演。他还提到,香港国安人员偶尔会“断联”,让他担心港府是否打算重新拘捕指控。但因为此前被要求签署与《国安法》第63条有关的文件,遭禁止向任何人透露所有沟通内容,因此也无法向律师寻求协助。
钟翰林在文中提到,由于担心国安人员会在明年“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后,继续对他施加额外罪名。因此在深思熟虑下,他以调适情绪为由,说服惩教署批准他在圣诞节假期间离港旅游,“我选择了符合经济状况、且政治敏感度较低的冲绳为目的地,在起行数天前向他们提交机票住宿等资料,并成功获惩教署批核”。
他说,在离开的最后一天,自己仍在深思这个决定是否适当,毕竟这个月在香港发生了很多事,但“惩教罕有的批核,令我始终相信这已是最好的时机”。当日他带著仅余的四万港元前往香港机场,“直至起飞前一秒,我都一直在担心能否安全离境。到飞机起飞刹那,我才稍松一口气”。
而在冲绳的几天,钟翰林与英美加3地认识的相关人士及机构求助并共同商讨,了解了各国的移民政策及政庇审核状况,并提供有关英国庇护及签证的法律建议。在得悉三地的资讯后,考虑到英国有更多认识的抗争者已获批庇护,并且近日在对中国的立场上变得明确,“我们最终一致认同循英国的政治庇护程序入境,为最保险及适当的途径”。
国安人员曾试图吸收
钟翰林也提及,基于判刑时未满21岁,出狱后必须遵守惩教处监管令一年,一开始对他的监管内容与一般人无异,也就是出狱后必须就学或就业。
而他获䆁时刚好临近暑假,所以他在暑假时找了一份暑期工,却在不久后被惩教处高层告知,不容许他受雇于“特定店铺”,但在监管令条文中并未禁止,于是在暑假的最后一个月,他也只能够无奈等待开学。钟翰林认为,港方的要求变相剥夺了他的财政自主权,并为国安处后来的金钱利诱铺垫。
随后,他被勒令签署修订版监管令,增加(一)禁止发布任何被定罪罪行相关内容的发布物,包括公开发言和访问、(二)禁止发布任何“客观而合理地被视作危害国家安全”的发布物,以及(三)禁止公开发言。
他更提及,出狱后每2到4週,就会被香港国安人员带上“拉上窗帘的七人车,载到未知的地方”,详细交代过去一段时间内的详细行踪。而且警方知道他有经济困难,以威迫利诱方式要求他投诚,以每次500至3000港元为酬劳,充当国安单位的线人。
曾被要求去中国“旅游”
与流亡加拿大、原香港众志副秘书长周庭类似的是,钟翰林表示,在今年9月初的例行约谈中,2位香港国安人员向他提出到中国“旅游”,当时他极度警惕,担心会被送中,但在过去的3个月。他根本无法拒绝国安人员要求的任何事情,“所以我只能回避的反问他们:我不可能申请到回乡证吧?”而对方说,只要他想的话便可以安排,并会派人陪钟翰林一同北上中国。
见钟翰林未回应,国安人员先是问他有什么需要考虑,“我唯有如实告诉他们,我不想”。接著对方便质问钟翰林是否仍然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所以才有所迟疑,并要求他在下次见面时向他们给予回復。但在他离开香港前,国安人员都未有再次提出这项要求,但“我心知这种要求在未来,也只会接肿而来”。
钟翰林表示,选择流亡英国也意味著“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也不可能再次回到香港这个家”。
他还说,“在未来的日子,我将会继续完成我的学业,望以流亡港人的身份为香港奉献我的一切,如初地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内尝试。我相信只有全体香港民族持续竭力,香港才会重新成为那个值得我们骄傲的家。”
至截稿为止,香港警方或警务处国安处,并未对此事发表新闻稿或公开回应。
港警表示将全力追捕周庭
在加拿大留学的周庭曾在12月3日在社交媒体上宣布,她将不再就《国安法》案件返港向警方报到,“大概一辈子不会回去了”,并自曝曾遭国安人员安排赴深圳“参访”。港警则谴责并呼吁她勿一生背负“逃犯”之名,但未证实深圳行。
与钟翰林情况类似的周庭,因涉入2019年“反送中”抗争,被指控包围香港警察总部遭判入狱10个月,于2021年6月12日刑满出狱,但她仍有《国安法》案件在身,被指控勾结境外势力,并在被捕后获保释,需定期向警方报到。
周庭当时发文表示,自今年9月离港赴加拿大读书后,原订12月要回港向警方报到,但她经过深思熟虑,也考虑到香港的形势、自身安全、生理和心理健康,决定不回去香港向警方报到,“也大概一辈子不会回去了”。
而针对周庭早前已表明不会回港报到。香港警方在回復香港电台查询时表示,周庭并没有依照警方指明的时间,即週五(12月29日)回到警署报到,违反保释条件。
有消息指出,周庭父母週五被港警“邀请”前往大埔警署协助调查。据信,周庭的母亲为担保人。但对于是否会连带负有法律责任一事?香港01则引述律师陆伟雄的说法,表示担保人的保证金有可能被充公,但在没有证据显示担任人协助被捕人士潜逃的情况下,通常不会有其他刑事责任。
香港警方表示,严厉谴责畏罪潜逃的羞耻行为,并会全力依法追捕。警方还说,危害国家安全是极度严重的罪行,警方会追究到底,指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潜逃离港就可以逃避刑责,逃犯除非自首,否则会被终身追捕。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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