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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開始審核賴昌星譴返決定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7月15日

昨天(7月14日),加拿大溫哥華的聯邦法院開始審核移民及難民局拒絕批准賴昌星避難申請的決定。賴昌星表示,如果加拿大拒絕給他政治庇護,就是置他的生命於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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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21日,移民和難民局作出拒絕避難申請的決定後,賴昌星和他的翻譯在新聞發布會上圖片來源: AP

賴昌星是近年來中國最轟動的人物之一,遠華走私案的首犯。中國方面指控他走私了價值66億美元的商品,為了讓走私順利進行,他賄賂了中國許多高官。遠華案至今仍是中國現代史上最大的腐敗案。

1999年,東窗事發,賴昌星攜妻子曾明娜和三個孩子,持香港護照逃往香港。2000年11月,加拿大方面應中國方面的要求逮捕了賴昌星。

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決定,拒絕批准賴昌星的難民申請。長達300頁的決定中說,賴昌星和他的妻子犯了「嚴重的非政治罪」,排除了按國際法認定他們的避難權的可能性。賴昌星的律師公佈了這個裁決文件,要求法院審核移民及難民局的這一決定。此案遞交法院後,賴昌星和他的妻子便處於軟禁狀態。

7月14日,加拿大的聯邦法院開始了對這個決定的審核。賴昌星表示,如果加拿大拒絕給他政治疵護,就是置他的生命於危險之中。他還說,他的第一次判決的依據是中國的刑事調查,而中國刑事調查有政治動機。他的律師大衛.瑪塔斯說,中國的刑事調查不當,在對遠華的調查開始之前,中國領導人已經宣佈賴昌星有罪。

賴昌星案使加拿大政府陷入困境,因為把賴譴返中國(或香港),是把他送往一個有死刑的國家。加拿大一貫指責中國的人權問題。為了「減輕」加拿大的負擔,中國方面作出了不處死賴昌星的許諾。

但賴昌星說,自從遠華案立案,他與妻兒出走以來,中國涉及此案的已有14人被執行了或判處了死刑,包括公安部的一名副部長。另有幾百人被關押。去年末,他的弟弟和會計死在中國的勞改營裡。他說,中國的許諾不可靠。他的律師也指出,即使中國實現不處死賴昌星夫妻的承諾,也難保不會施加酷刑,加以虐待。

加拿大聯邦法院要進行6天的聽證,接下來將用幾周至幾個月時間來作出決定。一旦法院作出有利於賴昌星夫妻的決定,移民及難民局就要重新就賴的避難問題展開聽證。

(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