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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德國未成年人輪奸少女案引發修改刑法討論

2019年7月10日

德國5名未成年人涉嫌性侵一名18歲少女的案件引起很大震動,因為這5名嫌疑人中兩人年僅12歲。此案在德國社會引起有關兒童應該從多大年紀開始承擔刑事責任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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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weres Sexualdelikt - Gruppe Jugendlicher unter Verdacht
案發地點就在這個游戲場附近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R. Weihrauch

(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一(7月8日),德國北威州魯爾地區的警方逮捕了一名涉嫌參與性侵少女的14歲嫌疑人。這名嫌疑人此前就曾有性騷擾前科,因此警方將這名14歲少年臨時逮捕。

據德國媒體報導,上周五,三名14歲少年和兩名12歲兒童涉嫌在魯爾地區的穆爾海姆市嚴重性侵一名18歲少女。這5名犯罪嫌疑人均為保加利亞國籍。

案件震驚全德國

上周五晚間,穆爾海姆市的幾位居民在自家花園後面的公園裡發現一名遭到侵害的少女。這幾位居民說,由於家中的狗突然狂吠不止,他們出門查看,發現兩名少年男性正在對一名少女施暴。他們立刻報了警。後來警方還誇贊這幾名居民處理得當。

警方在接到報警後很快就找到5名男孩組成的小團伙。受害的少女則被送入醫院救治。

依照德國法律規定,12歲仍未達到承擔刑事責任能力的年齡,因此當晚兩名12歲嫌疑人就各被父母領回家了。另外三名14歲的嫌疑人當晚接受了警方審訊,第二天被獲准回家。事發3天後,也就是本周一,其中一名14歲嫌疑人被臨時逮捕。所有5名嫌疑人在暑假開始前都被責令暫時停學。

Mülheim an der Ruhr Kinderspielplatz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R. Weihrauch

對刑事犯罪責任年齡的討論

這起案件震驚德國社會,也由此掀起了有關多大年齡開始應該承擔刑事責任的討論,以及德國現有法律是否應該相應得到修改。按照德國現有法律,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被視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需要承擔責任的是這些未成年罪犯的父母、監護人或者地方青少年局。

但穆爾海姆市惡性性侵案件發生後,德國警察工會呼籲將刑事責任能力年齡從14歲降至12歲。目前被臨時逮捕的這名14歲嫌疑人可謂是劣跡斑斑,此前他就曾兩度因對他人實施性騷擾而被警方抓獲,但兩次都因為犯案時間他不滿14周歲而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德國法官聯合會反對警察工會提出的呼籲。法官聯合會認為,修改年齡並不能嚇阻未成年人犯罪。法官聯合會主席格尼薩(Jens Gnisa)在接受德新社採訪時說:"加強刑法就等於減少犯罪做法在青少年中是行不通的。"

德國兒童保護聯合會也反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該聯合會認為,青少年局的工作人員應該去好好研究這些個案,調查清楚這些未成年人做出這些行為的原因所在。

其它國家如何規定?

同很多國家相比,德國法律規定的刑事責任能力年齡較高。在英國的英格蘭和威爾斯,10歲的兒童就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在蘇格蘭為8歲,但是未成年犯罪分子可被法庭判決的年齡為12歲起。

美國的情況則更為複雜。對於觸犯聯邦法律的犯罪行為而言,承擔責任的最低年齡為11歲。但是在50個聯邦州中多數聯邦州對刑事責任年齡沒有最低年齡規定。這也就是說,理論上任何年齡的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宣佈有罪。多數案例都會對未成年人犯罪分子進行測試,以確定他們是否對自己的行為具有完整意識。對年齡有限制的聯邦州則普遍將承擔刑事責任能力的最低年齡設定在7歲至10歲。

洪沙/樂然 (法新社、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