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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器官移植離法制化還很遙遠

2006年3月28日

中國制定了第一部器官移植行政管理條例。本周一,衞生部發布了《人體器官移植管理暫行規定》,明文規定人體器官不得買賣,並規定醫療機構臨床用於移植的器官必須經由捐贈者書面同意。中國器官移植問題專家認為,這一規定雖然填補了行業立法的空缺,但是離法制化還有很大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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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進行的腎髒移植圖片來源: AP

衞生部頒布的暫行規定將於將於今年7月1日起生效。這一條例從醫學和倫理角度,對從事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生以及醫院的資格做出規定。湖北省武漢同濟醫學院器官移植中心的陳忠華教授認為,雖然這一規定填補了中國器官移植法規的空白,但是離真正意義的立法還相差很遠。他說:「目前出台的條例是一個准入制度的方案,是解決移植中心、機構以及醫生個人的資格認證,也就是什麼人或什麼單位可以從事器官移植的問題。嚴格來說,這僅僅是立法當中一個很小的步驟。」

新規定的主要積極意義在於,從倫理角度考核移植的可行性。醫療機構每例手術前,必須將病例提交「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與倫理委員會」,說明人體器官來源合法性,獲批准後才能夠進行手術。但是與立法發達的國家相比,中國的規定還有很大的差距。

陳忠華教授說:「目前的管理條例僅僅解決了准入制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器官移植來源和捐獻的問題。尤其是在目前的主流器官來源,即親屬器官移植來源、腦死亡之後自願無償捐獻來源以及無心跳屍體來源,並沒有給出具體的指導意見。此外,這一條例僅僅是衞生行業內部的一個規範,對其它行業,例如司法部門,卻沒有約束性。」

多個國際人權組織批評中國從事死刑犯器官買賣。人權組織的統計顯示,99%以上的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不到1%來自親屬捐助。英國獨立報近日報導說,中國的一個腎髒可以賣到五十萬元人民幣,一個肝髒的價格甚至超過130萬。該報稱,中國許多醫院的牆上張貼著寫有手機號碼和『腎髒』兩字的紙條,而且越來越多的日本人到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鑽中國法律不健全的空子。

陳忠華教授多年努力推動中國的相關立法程序。他說:「我們五年前就提出來,器官移植要遵行十二字的方針-合法化、公開化、正規化和國際化。這需要立法保障,例如:器官捐獻法、器官移植法、腦死亡法以及器官移植倫理學指南。只有這樣才能夠實現十二字的方針。」

對現在中國器官移植法案出台進展緩慢,陳教授分析說:「主要困難在於不受重視。器官移植法案對人大來說是一個「小重心問題」。中國每年移植器官的人數在五千到一萬之間,所有病人累計起來也就幾十萬,對中國這個人口眾多的國家來說,是一個小問題。這就導致相關立法長時間被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