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306 Rolf Wenkelregeln
2009年6月24日對金融市場體系的改革工作即將開始:美國和歐洲在過去數周內分別提出了他們的改革方案。在這方面,大西洋兩岸所選擇的路線的確截然不同。美國計劃擴大美聯準的權限,以對各大銀行和金融機構進行更強有力的監管,因為這些企業的經營不當會對整個行業系統造成巨大風險。然而將美聯準打造成為一個"超級機構"的計劃並沒有贏得美國國內毫無保留的支持。比如在國會就出現了很多反對的聲音。法蘭克福金融管理學院銀行經濟學教授馬丁‧福斯特認為,其實歐洲也應該建立一個類似的強有力的監管機構:"我們需要一個監管機構,它必須能夠收集所有訊息,對金融體系提供良好的監控。我們不能繼續容忍目前這種許多監管機構同時存在、但又很難互相交流訊息的現象繼續存在下去。美國目前就是這種情況。歐盟由於成員國眾多,這個問題比美國還要嚴重的多。因此,我完全贊成在歐洲建立一個更大、更有力的金融監管機構。"
然而,這種理念在歐洲並沒有得到順利推行。人們雖然計劃在未來建立一個所謂的"歐洲系統風險委員會"來對金融危機進行早期預警,並提出相關建議--然而這個機構並不具有約束力。此外,還將有三家新的監管機構誕生,它們負責對跨國銀行、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跨國證券業務進行監督。而直接的監管仍然由每個國家各自的相關機構進行,新成立的歐盟監管機構只是對各國的工作進行協調,在出現爭議時進行有約束力的調解。--也就是說,歐盟的官僚政治又要膨脹了。
不管怎樣,有一點是令人欣慰的:在大西洋兩岸,人們都希望對跨國金融業務,如評級機構、信用衍生品以及臭名昭著的對沖基金"嚴加管束"。法蘭克福金融管理學院的馬丁‧福斯特教授認為,這是一個必要而緊迫的任務:"我們都經歷過對沖基金所帶來的震蕩,所以對這些業務進行規範化管理早就勢在必行了。"
問題是:在現有的市場規則和機制下,人們當初是否可以避免這場金融危機的發生呢?因為誘發危機的原因之一,就是參股者的自有資金不足。福斯特教授認為,在這方面可以引入一個法定的最低標準:"問題在於全世界的協調一致。沒有一個國家希望自己的金融機構在國際競爭中處於劣勢。也就是說,必須經過協調建立一套統一的規範,其中就應該包括要求參股投資者必須有較為穩固的自有資金作為後盾。"
其實,對自有資金的統一規範早已經不是什麼新生事物了。十年前,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就推出了一部《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專業術語稱作"Basel II"。這部協定於2007年1月1日在歐盟內生效。而恰恰是最早提出這項倡議的美國,卻沒有將它付諸實施。
而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為瞭解決目前信貸緊縮的問題,德國黑森州、巴伐利亞和巴登-符滕堡州的州議會社民黨黨團主席也提出要求,暫時放棄在銀行業執行《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他們在一份聯合發表的聲明中解釋道,這些條款使企業得到優惠貸款難上加難。而由於美國並沒有推廣實施這一協定,就造成了不公平競爭。
不過,對這一問題,人們還是可以有不同的見解。因為假如廢除《新巴塞爾資本協定》,那些高風險銀行業務又將如雨後春筍般迅速發展起來,而這正是工業國家要極力避免的狀況。
作者:Rolf Wenkel/雨涵
責編: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