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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9日

6月9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對譚作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5年有期徒刑。辯護律師介紹說,宣判過程只持續了1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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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人士譚作人圖片來源: amnesty international

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的律師浦志強介紹說,宣判在9日上午10點鐘開始,他10點13分就已經走出法院:"譚作人的狀態還不錯,心情也平靜,我也平靜,反正就是這麼一個結果,大家去面對吧。"

同樣出席宣判的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也不認為終審結果是意外:"不管是從大的形勢、小的氣候看,都應該沒什麼改變,所以是意料中的事。"

上訴理由被拒 法院維持原判

去年4月,譚作人因涉嫌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成都市人民檢察署起訴指控稱,"譚作人對黨中央處理'六四事件'方法和定性不滿,多年來以各種方式紀念'六四'"。指證證據包括,2007年譚作人撰寫文章《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並將該文章通過網路发布到境外網站。另外,2008年6月4日,譚作人與他人以捐血的方式紀念"六四"。浦志強律師介紹說,法院終審維持原判的理由是:"顛覆國家政權的對像是國家政權,並不是哪一屆政府,所以即使當年的政府已經下台,顛覆罪也成立。我們申請新的證人出庭,比如李鵬等,認為與本案無關,所以被法院拒絕。法院認為,發表日記,紀念'六四'捐血的事實對社會具有危害性,煽動國內外民眾,與政府對立和對抗。說我們的上訴理由的都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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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中倒塌的校舍圖片來源: AP

根據中國的法律,終審之後被告還有申訴的可能。浦志強暫時沒有同譚作人交流的機會,所以是否利用這一申訴機會還有待商討。

人權組織譴責審判結果

就在"譚作人案"終審前一天,中國官方公佈的《中國網路状況》白皮書中強調"依法保障公民言論自由、知情權、表達權",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認為,中國政府是在"自己踐踏自己":"他(政府)自己寫的東西,他可以不遵守,想怎麼整你就怎麼整你。他自己踐踏自己,我們不能踐踏自己,我們要堅持我們認為對的東西。"

譚作人在08年汶川地震後,同藝術家艾未未等起草《5‧12學生檔案》倡議書,呼籲民間對汶川大地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品質進行調查。律師浦志強以及該案的多名證人此前表達過一個觀點是,四川地方政府為掩蓋校舍工程中可能存在的腐敗行為,因而以"六四問題 "為由,對譚作人進行打壓。

"譚作人案"在國際上也引起廣泛關注。人權組織多次呼籲中國政府釋放這位維權人士。去年10月法蘭克福國際書展開幕式上,習近平在代表主賓國中國致詞時,台下有人高舉寫有"譚作人在哪?"的牌子。6月9日譚作人案終審結果宣佈後,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對此表示譴責,該組織亞太地區負責人凱瑟琳‧巴伯(Catherine Baber)對法新社記者表示:"宣判完全出於政治動機,極為不公。中國必須釋放譚作人,停止打壓維權人士。"

作者:謝菲

責編: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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