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量移植死刑犯器官
2006年11月23日“中国卫生部首次承认,中国大多数器官移植手术使用的是被处决人犯的器官。但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断言,此前曾获得死刑犯或家属的同意。黄洁夫在器官移植医学会议上说,摘取的器官部分来自交通事故的死者,大多数取自被处决的囚犯。
这是卫生部对在中国被取缔的法轮功组织提出的指责和英国广播公司一篇报道做出的反应。英国广播公司的记者使用隐蔽的摄像机在天津的一家器官移植医院进行了拍摄。记者声称,他为生病的父亲寻找一只肾脏。医院保证,只要他把三万两千欧元汇到香港的一个帐号上,几个星期内就可以获得一只肾脏。针对他提出‘肾脏是否来自被处决人犯’的问题,医院给予了肯定的答复。医生肯定地说,这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犯人可以补偿部分罪行。
自八十年代以来,人权组织就指责中国司法当局和医院在没有征得死刑犯同意的情况下,以他们的器官大做发财生意。中国执行死刑的数目超过了世界其它地区的总数,处决的具体人数是国家机密。根据大赦国际2005年的登记,执行的死刑为1770例。中国法律界认识估计,每年被处决的人犯有八千到一万。”
日报报道了美国洛杉矶一名69岁的富有华人前来广东东莞接受肾脏移植的经过。事后他知道,他用四万美元换来的肾脏来自一名三十岁的死刑犯。日报联系最近中国卫生部副部长的讲话接着写道:
“以前,北京卫生部说的话恰恰是这番话的反面。今年四月,一名发言人还说,只有少数器官来自被处决的刑事犯罪分子,而且他们自愿表示了捐出器官的愿望。现在黄洁夫的表态在这个一直昏暗的行业中引起轩然大波就不足为奇了。
人权组织‘人权观察’的驻香港工作人员贝克林说,中国过去一直封杀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他认为,器官移植问题涉及到中国人权问题最重要的领域:死刑和器官交易中的医学伦理沦丧。他要求中国政府公布死刑数目和器官移植数目。以前,对中国器官移植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商业层面上,因为医院更愿意接收有支付能力的西方病人,不愿接收中国人。而在中国被取缔的法轮功组织指责中国医生和官员进行有组织的犯罪,谋杀在押犯后销售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