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案侦查期限再被延长两个月
2009年9月25日中国作家和异议人士刘晓波从今年六月底在北京被正式逮捕,至今已经在看守所被关押了三个月。九月初的时候,刘晓波的两位代理律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尚宝军和丁锡奎律师获准同刘晓波进行了第三次见面。
莫少平律师本周五(9月25日)在电话采访中告诉德国之声中文部记者,按照中国的"刑事诉讼法",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通常要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但是同时也规定可以将刑事侦察期限延长三次。他介绍说:
"公安机关通知刘晓波的辩护律师,说他们经报请检察机关批准,对侦察期再延长两个月。现在,刘晓波先生这个案件,是公安机关第二次行使延长侦察期的权利-这次延期是两个月,也就是从9月23日开始至11月23日。"
刘晓波的代理律师曾在今年八月份为刘晓波申请过取保候审,但遭到了拒绝。莫少平律师说,在第二次侦察期限延长期内,作为代理律师仍然有正当的权利要求为刘晓波申请取保候审和要求与刘晓波见面。但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律师的探视申请时,往往采用的是对公安机关有利的老的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在律师探视时派员来陪同会见,而这一规定与新的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相冲突。他说:"按照新的律师法,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是不允许有司法机关的人员在场的。"莫少平律师说,公安机关也可能会以案情复杂为理由,对刘晓波案的侦察期限进行第三次的延长。
不久前在法兰克福书展前期的研讨会上,围绕中文异议作家戴晴和贝岭上演了一场广为关注的媒体事件。研讨会的中方代表团为抗议德国主办方打破原计划邀请戴晴和贝岭上台发言,大部分中国代表团成员以暂时退场表示抗议。事件除了让即将开幕的法兰克福书展,也让德国媒体更加关注刘晓波这样的身陷囹圄的异议作家的命运。那么,国外媒体的关注会给刘晓波案件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中国官方会因为国外媒体的关注而有所顾忌还是更加变本加厉?莫少平指出:
"国际社会这种关注,从我个人讲,肯定是对案件有相当大的影响。也就是说它不能像一个非常普通的刑事案那么草草地过去,而是一定要经得起法律上的检视,经得起国际社会和公众对案件的评判。刘晓波涉嫌的罪名是所谓的'煽动国家政权罪',他所涉嫌的犯罪事实也主要是围绕他以前发表过的一些文章。我个人认为,不管这些文章的观点对还是错,它都是公民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表现。他的观点不对,你可以进行争议甚至批判,但是不能因为你不喜欢他的观点就把他抓到监狱里。"
与国外舆论对刘晓波命运的高度关注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国内媒体对刘晓波案集体失声。即使是在对言论难以严格和全面控制的中国国内互联网上,有关刘晓波案的讨论也几乎看不道。莫少平律师说:"互联网上关于此案的讨论极少。或者是你可以在网上发帖子,但很快就会被删除和屏蔽。关注此事的人,还都是通过镜外的网站来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发表意见。"
莫少平律师还提到,他最近代理的一个案件就是在互联网上因言获罪的例子。他介绍说:"我们现在代理的一个叫张鹏的当事人,他因为在国内网上发表对'六四'的看法而被抓起来进行劳教。"
作者:潇阳
责编: 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