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媒体:给不速之客的紧箍咒
2016年4月29日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人大周四三审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赋予安全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的活动监管和限制权限,7000多家境外NGO将受到影响。《南德意志报》周五在题为"害怕境外势力"(Angst vor fremden Mächten)的署名文章中写道:"过去中国并没有针对NGO活动的法规,这些组织活动于灰色地带,部分NGO过去是以公司的名义注册。而根据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的说法,新NGO法是为了保护境外NGO的权益。数月来,将受影响的团体对于中国计划出台的措施感到焦虑和不安。"
人权观察组织的中国分部主任里查森(Sophie Richardson)对该报表示:"这项法规就如同习近平时代中的其它措施一样,它是一个更强有力的武器,赋予侵犯人权合法名义。"
文章接着写道,中国并不是首个以国家安全名义限制NGO活动的国家,马来西亚、摩洛哥、埃塞俄比亚都有类似法规,印度和俄罗斯也对境外NGO做出诸多限制。"中国只是迟来者,不过观察人士们认为,这项新法格外严苛。"
"在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的任内,中国安全机构自2013年来便收紧对公民社会的管控。共产党高层干部不断重复声称'境外敌对势力'试图颠覆共产党政权。2014年香港的雨伞运动以及西藏抗议活动都被视为证明。'西方价值观'因此上了黑名单:著名的《九号文件》--一份号召所有共产党员的内部文件--明确指称公民社会是必须被遏止的思想。"
"人权观察组织的里查森认为,正在萌芽的公民社会是中国近年来在公民权益方面少数的正面成绩,公民社会的延续'对中国的未来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瑞士《新苏黎世报》周五也发表了署名文章"给不速之客的紧箍咒"(Ein Korsett für ungebetene Gäste),关注中国的新境外NGO管理法。
作者指出,虽然在周四的记者会上,中方强调欢迎境外NGO的到来,但中国掌权者一直以来不断表达对外国政府可能利用NGO在中国境内传递政治思想的忧虑。
"新法规的核心是,境外NGO必须向安全机构进行登记,并受到其监视。警方有权搜索其办公室、约谈工作人员、搜查文件并停止活动。"作者指出,要求境外NGO向有关当局登记的法规背后,隐藏着直截了当的威胁:"你们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我们会拿放大镜检视。"
文章接着写道,在被询问有哪些NGO会上中国的黑名单时,中方并未做出回应;究竟哪些行为被认定为违反国家安全法,其定义同样模糊不清。"去年七月时,中国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而且刻意模糊用词,以赋予安全机构更大的活动空间。此次对草案二审稿的调整可以视为是一种粉饰性的修改,目的是让通过草案所需的漫长时间显得合理。"
作者也提到,三审稿中放宽了部分限制,包括允许长期在华活动的NGO拥有超过一处的分部,但必须向有关当局通报办公室的数量和地点。此外,新法案也删除NGO每五年注册一次的条款。"中国掌权者的逻辑很简单:安全当局有权撤销对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NGO的核准。因此,制定注册有效期限变得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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