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允许出于宗教拒服兵役
2018年11月1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韩国最高法院11月1日裁决,出于良知而拒绝服兵役是一个正当理由。
按照韩国法律,该国18至35岁的男性必须服约两年兵役。被征兵者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拒服兵役,最高可面临3年监禁。
从1950年以来,大约1.9万名男性因出于道德和宗教原因拒服兵役而判入狱,其中大部分为耶和华见证人成员。
韩国最高法院在11月1日的判决中推翻了一家上诉法院的裁决。在该裁决中,上诉法院维持了一名34岁的耶和华见证人成员有罪的原判。这位吴姓(Oh)男子2013年拒绝被征兵入伍。
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金明洙(Kim Myeong-su)表示,"惩罚出于宗教信仰、换言之良心自由而拒绝征兵者,是对个人良心自由的过度约束。"
在以前的裁决中,最高法院曾坚持宗教信仰或良知不能作为拒服兵役的正当理由。
新裁决将对韩国各法院受理的大约930个类似案子产生影响。
态度转变
最高法院的判决反映了韩国对征兵入伍态度的改变。
今年六月,韩国宪法法院裁决,没有对服兵役给出替代选择的法律与该国宪法不符。
韩国国防部已表示,将逐步缩短义务兵役制,到2022年,服义务兵役的时间将从21个月减至18个月。
从理论上讲,韩国和朝鲜仍处于战争状态,因为1950年至1953年的朝鲜战争以停战协定宣告中止,但未签署和平协议。韩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要求所有男子必须服兵役的国家。
乐然/苗子(法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