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对一中国渔民判重刑
2012年4月19日广告
首尔
韩国一家法院今天(4月19日)判处中国渔民程大伟30年监禁、罚款2000万韩元(约值175万美元)。现年43岁的程大伟是中国渔船“鲁文号”船长。仁川地方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鲁文号”渔船多次非法进入韩国经济水域捕鱼,去年12月12日,在韩国海警执法时,程大伟指示船员加以阻止,刺伤、刺死各一名海警,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罪和杀人罪。但鉴于程大伟非故意杀人,反省态度真诚,判处他30年监禁和相应罚款。检察官曾要求判处被告死刑。“鲁文号”事件是4年内发生的第二起导致韩国海警死亡的冲突事件,在韩国公众中引起广泛愤怒。首尔要求北京采取更严格措施,禁止非法捕鱼,韩国议员要求更严厉惩罚肇事者。韩国总统李明博今年一月访华时,韩中双方达成协议,未来将就解决中国渔船非法捕鱼问题定期磋商。